【规 格】(1)2ml:15mg (2)4ml:30mg
【包 装】玻璃安瓿,1支/盒,5支/盒,10支/盒,20支/盒
【单 位】支
【批准文号】(1)2ml:15mg 国药准字H20133025
(2)4ml:30mg 国药准字H20133026


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、慢性肺部疾病。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、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。
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。
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(IRDS)的治疗。
本注射液可与葡萄糖注射液、果糖注射液、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(即林格氏液)混合静脉点滴使用。
本品亦可静脉推注,但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,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。
祛痰治疗和预防治疗:
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:每天2~3次,每次15mg;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。
6~12岁儿童: 每天2~3次,每次15mg。
2~6岁儿童: 每天3次,每次1/2 7.5mg。
2岁以下儿童: 每天2次,每次1/2 7.5mg。
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(IRDS)的治疗:
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,30mg/kg,分4次给药。